摘要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是個啥?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不過對于工業產品生產企業來說,這張許可證可以說是企業的命脈所在——有證才有生產,沒證就不能開工,簡直是卡在了企業的七寸上。雖然只是薄薄...
原標題:申請生產許可證材料多流程慢?總理今天發話砍掉三成審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是個啥?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不過對于工業產品生產企業來說,這張許可證可以說是企業的命脈所在——有證才有生產,沒證就不能開工,簡直是卡在了企業的七寸上。
雖然只是薄薄一張紙,但這個證辦起來可真不容易。
先不說申請所需要準備的繁雜材料,即使進入了審批流程,單個時長動輒四五十天的企業實地核查、產品抽樣與檢驗、申報材料匯總等環節,也足以讓申請企業等上好幾個月。保不準,簽下的訂單就沒了。
煮熟的鴨子不能飛,靠的就是時效。這不,在6月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繁雜冗長的問題,就得到了及時又明確的回應。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按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對19類產品取消生產許可,對部分產品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實行強制性認證,將8類產品的許可權限下放給地方質檢部門;同時授權質檢總局在部分地區和行業試點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程序,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經過多輪改革特別是2015年以來持續加大改革力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已經從最初的487類縮減到目前的60類,許可前置條件大幅度取消。
而在本次會議調整后,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將由60類減至38類,這就意味著取消了了37%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沒了前置審批,企業可以動工在前,查驗在后,對于那些滿足質量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來說,這塊蛋糕不僅美味,更是專享。
申請生產許可證為何這么慢?材料多流程長
其實,我們不妨來回顧一下工業許可證到底是個啥。
都說如今是智能時代,可除去那些看不見摸不著的大數據、物聯網,小如眼鏡頭盔、食品添加劑,大到港口機械、通信鐵塔,老百姓日常接觸到的東西里面,絕大多數都是工業制成品。
那么,這些工業品的質量是如何控制的?靠的就是生產許可證制度。據了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起源于20世紀80年代,彼時隨著我國國民經濟開始進入高速發展階段,工業生產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一些不具備基本生產條件的企業一哄而起,盲目上馬,致使不少質量低劣的產品流向市場,既沖擊了合法生產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許多惡性質量事故不斷發生。
1984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至此,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正式確立,在全國范圍開始推行。2005年,國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提出從事產品生產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生產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從長期來看,生產許可證制度明確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主體監管職能,有助于提高重點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需要,同時貫徹了國家產業政策。但由于中國企業數量多,行業類別廣,相關法制建設的滯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實施,仍面臨著許多的問題。
而對于企業來說,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效率問題。在生產許可證制度下,強化審查流程、保證檢驗結果導致了審查流程拉長、效率降低。有研究顯示,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具體要求,企業從申請到領證的時間應不超過 70 個工作日(產品進行監督檢驗的時間除外),而實際操作上,從申請辦理到最后取證要五個月甚至半年的時間。
多地工業品生產許可改革進行中,未來紅利現實可期
市場經濟,需求是導向,企業是主體。正是看到形勢的新變化與企業的新訴求,結合我國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潮流趨勢,近年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工作也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當中。
2015年8月,質檢總局發布關于深化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用1年左右時間,基本建立“市場配置資源、企業主體責任、政府依法監督、社會共治質量”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管體系。具體來看,要最大限度取消生產許可審批項目,最大限度下放生產許可審批權限,最大限度優化生產許可審批流程。
而從一年多的實踐來看,目前改革工作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3月,全國首張含多個類別產品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在上海誕生,這標志著上海自貿區在全國率先實施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一企一證”改革試點正式落地。
據介紹,改革前,企業的生產許可證需按產品類別逐個申請、逐一頒發,改革后,企業只需一次申請、一次審批,就能領到一張包括多個產品類別的許可證,即由“一企多證”調整為“一企一證”,由此,企業的申請材料大幅減少,降低了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此外,在一些地區,圍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改革工作也在推進當中。浙江省出臺《關于深化企業減負擔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見》,從4月1日起停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費、計量收費;江蘇宿遷啟動工業類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力爭用3年時間取消市場可以自主決定的工業類產品生產許可證,實現市場化認證;山東蓬萊取消了沿用多年的企業年度審查制度,采取企業自查報告公示制度……這些地方的嘗試,都給全國層面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推進“放管服”改革,還有哪些內容
今年6月13日召開的全國推進“放管服”電視電話會議上,李克強明確要求“今年要再壓減50%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一天后,總理就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簡化審批程序。
會議決定,按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一是進一步壓減生產許可。對能通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質量安全的輸水管、蓄電池等19類產品取消事前生產許可;對產品質量較穩定,但與大眾消費密切相關、直接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等產品,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實行強制性認證,不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經上述調整后,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將減至38類。同時,對仍需實施生產許可,且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化肥等8類產品,將許可權限下放給地方質檢部門。
二是授權質檢總局在部分地區和行業試點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程序。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環節,改由企業提交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將前置審查改為后置,企業提交申請并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可以先領取生產許可證再接受現場審查,實行“先證后核”。后續監管如發現不符合要求,即依法撤銷許可證。
三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雙隨機”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頻次和品種,擴大覆蓋面,尤其對此次取消許可管理的產品要實現抽查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