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隨著鼓勵政策再加碼,光伏快速發展的基調已定。然而,不可否認,我國光伏業仍存在產能過剩、良莠不齊等問題亟待解決。昨日,工信部電子司電子基礎處副處長金磊在2015中國光伏領袖峰會上表示...
隨著鼓勵政策再加碼,光伏快速發展的基調已定。然而,不可否認,我國光伏業仍存在產能過剩、良莠不齊等問題亟待解決。昨日,工信部電子司電子基礎處副處長金磊在2015中國光伏領袖峰會上表示,“十三五”規劃除了將推動光伏行業的發展外,還將推動光伏行業規范的逐步完善、優化光伏產業布局等,而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亦表示,光伏補貼八年內不會停止。
卓創光伏分析師孟鵬認為,由于光伏行業還處于發展階段,目前我國光伏發電難與火電相比,補貼能減輕光伏企業的負擔,補貼政策將持續的消息對光伏業而言無疑是一劑強心針。他指出,按照現行標準,集中式光伏發電方面僅補貼并網部分電價,并網的電價每千瓦時在0.9-1元之間,而分布式光伏電站將按照發電的總度數每千瓦時補貼0.42元,并網電費另算。
此外,新興海外市場的逐步崛起也將促進光伏產業的發展。“盡管日本歐洲仍是我國光伏組件的主要市場,但近兩年,澳大利亞、南非、菲律賓、智利等光伏市場需求加大”,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秘書長王勃華說。除了電價補貼外,孟鵬表示,出口方面光伏也會有退稅,部分地區光伏玻璃的出口價格比國內還低,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不少廠家都熱衷于出口。
“‘十三五’規劃的另一個目標是提高轉換效率、降低成本,到2020年,系統成本將達到每瓦5元以下,” 梁志鵬說。金磊在發言時稱,“十三五”規劃將推動光伏業的規范運作、優化光伏產業的布局,他表示,今年8月公布的《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將在年內進行抽檢,屆時,在生產規模、工藝技術、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質量管理等方面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將被剔除。
產能過剩、過度競爭、魚龍混雜一直是國內光伏產業的幾大主要問題。金磊指出,為了讓整個產業能健康發展,工信部很早前就設下產業門檻,淘汰產能落后的企業,2013年在光伏制造業產品出口受阻導致過剩的背景下,工信部出臺的《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稱,符合行業規范的企業將繼續享受國家出臺的政策支持,而未合格的企業將面臨兼并的危機。當時能進入名單的企業并不多,據公開數據顯示,2013年9月,共有400余家光伏企業進入了第一批申報名單,經過層層復核后,最終進入名單的僅有109家。而今年,隨著工信部規范條件的修訂,光伏制造企業的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等標準逐步明確,第四批符合條件的企業只有36家。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目前光伏產能過剩主要在裝備環節,而不同企業間的光伏裝備質量相差較大。隨著技術、工藝、規模門檻的逐步提高,將有利于整頓目前產能過剩、產品良莠不齊的光伏業。
近兩年,光伏企業的兼并重組是業內比較重視的問題。孟鵬指出,從目前的進度看,企業兼并的進程并不是特別快,而隨著行情的逐步回暖,部分小企業又死灰復燃,他認為,由于光伏定價需要考慮研發技術等問題,小企業可以憑借低廉的價格得到優勢。
“可以預見,光伏業將迎來新一波的并購重組潮”,林伯強說,“光伏企業的并購重組將以技術為導向,要求企業在能耗方面達到一定的標準,而效率低的企業將會被并購重組。大企業將兼并中小企業,能淘汰行業的落后產能、穩定光伏價格,而大企業的技術較為成熟,光伏發電的收益也相對比較穩定,將有利于行業發展。”他認為,符合規范的光伏企業應充分發揮資金、技術、品牌等優勢,對運營狀況欠佳但有一定技術實力的光伏企業實施兼并重組,還應支持光伏企業的跨國并購,在全球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國際化經營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