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時間:2011年11月11日下午2:10-3:10地點:鄭州國際會展中心發布內容:一、柘城縣情柘城縣位于河南省東部、商丘市西南部,總面積1048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06萬畝,下轄7...
時間:2011年11月11日下午2:10-3:10
地點:鄭州國際會展中心
發布內容:
一、柘城縣情
柘城縣位于河南省東部、商丘市西南部,總面積1048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06萬畝,下轄7鎮14鄉494個行政村,總人口100.4萬人。
柘城縣毗鄰京九、隴海鐵路交匯處和105國道、310國道交匯處,商周高速、許亳高速兩條高速貫穿全境,八條省道呈“米”字形遍布境內,全縣形成了以高速公路和省級主干道為主,縣鄉道和村村通為輔,干支相連、四通八達、方便快捷的交通網絡。
柘城是“中國三櫻椒之鄉”、全國超硬材料基地縣、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是全省招商引資和對外開放先進縣、全省產業集聚區十快縣、全省林業生態示范縣、省級衛生城、省級園林城。近年來,柘城經濟社會呈現發展強勢、速度快勢、社會和勢,基本實現了由農業大縣向農業強縣、工業弱縣向工業快縣、小城鎮向縣域中心城市、民生小縣向民生大縣的“四大轉變”。
二、產業集聚區建設情況
近年來,柘城縣委、縣政府堅持把產業集聚區建設作為加快發展方式轉變、推進產業升級、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的主站場。按照“四集一轉”的總體要求,堅持“膨脹總量、優化結構、做強骨干、培育支柱、發展龍頭、壯大實力”的發展方針和“又好又快、更好更快、能快則快”的發展要求,大力實施“壯骨計劃”、“棟梁計劃”、“筑巢計劃”、“秋實計劃”,舉全縣之力加快產業集聚區建設。
按照“七通一平一大一美”的建設要求,采取平臺融資、BT融資、貸款融資、社會融資等多渠道籌資,累計投入資金24億元,實施了土地平整、道路、綠化、亮化、供排水、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西核心區形成了“五縱五橫”、東核心區形成了“四縱二橫”的交通網絡。累計投入資金13.2億元,建成標準化廠房120萬平方米。產業集聚區承載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三、金剛石微粉及制品產業情況
柘城縣金剛石微粉產業經過30年的不斷發展和帶動,截止2010年柘城縣從事金剛石微粉加工的廠家達160家,金剛石微粉產量占全國的70%。產業集聚區內金剛石微粉及制品生產企業也從原來的6家發展到25家,并在產業集聚區內建立了柘城縣超硬材料生產基地,進一步為柘城縣金剛石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支持。2010年被省科技廳認定為省級金剛石微粉及制品特色產業基地縣,產業集聚區擁有河南省金剛石研磨材料及制品工程技術研發中心1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1家。
為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縣委、縣政府傾全力完善基礎設施、為入駐企業提供最佳硬環境,為急需發展的金剛石微粉加工企業提供機會和平臺。2010年柘城縣委、縣政府根據柘城縣金剛石產業發展需要,本著延長金剛石產業鏈條,進一步做大做強金剛石產業,通過招商引資在產業集聚區內組建了力量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占地215畝,總投資6.8億元,該公司以生產金剛石及金剛石制品為主,為完善我縣金剛石產業鏈條發揮了重要作用。該公司的成立及投產,加快了柘城縣金剛石產業的發展、延長了金剛石產業鏈條及拓展了經營領域。另外采用BT模式引進資深建筑企業為金剛石制品產業“筑巢”,一期建設8.6萬平方米適合金剛石制品企業入駐的高規格廠房,目前已基本完工。截止目前,柘城縣金剛石產業已形成完整的產業鏈,從金剛石及其微粉生產,到下游產品金剛石砂輪、鉆頭、磨片等的制造,成為全國品種最全、產業鏈最完善的金剛石及其制品生產基地。2010年柘城縣產業集聚區內金剛石產業實現產值19.6億元,全縣金剛石產業實現產值40億元。截止2010年,全縣金剛石微分產量達到38億克拉。柘城縣依托金剛石微粉及制品產業優勢與河南工業大學、東北大學、廣東工業大學等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建立了廣泛的合作關系,初步形成了以企業為主體,提高產業自主創新能力,產學研密切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完善了產業集聚區特色產業招商平臺,為吸引更多的金剛石產業企業入駐打下了良好基礎。同時,在土地出讓、勞動用工、技術培訓、資源保障等方面采取最大限度的政策傾斜,確保入駐企業安心發展。
四、金剛石微粉及制品產業優惠政策
柘城縣委、縣政府把金剛石微粉及制品產業作為產業集聚區主導培育的重中之重,在引進金剛石制品相關企業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1.投資者在我縣投資興辦金剛石制品項目,平均每畝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00萬元(外匯投入按當時匯率折算,下同),土地出讓金由受益財政按一定比例獎勵給企業,用于支持項目建設。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3億元的,政府按70%的比例支持;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3億元—5億元的,政府按100%的比例支持;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優惠。
2.重點支持重大金剛石制品投資項目。對固定資產投資3億元以上的,所繳納稅收地方留成部分,自投產之日起2年內先由企業繳納,再由受益財政等額支持,第3—5年先由企業繳納,再由受益財政分別按80%、60%、50%的比例進行支持,第六年正常納稅;對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3億元的,所繳納稅收地方留成部分,自投產之日起1年內先由企業繳納,再由受益財政等額支持,第2—4年先由企業繳納,再由受益財政分別按90%、70%、50%的比例進行支持,第五年正常納稅;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2億元的,所繳納稅收地方留成部分,自投產之日起1年內先由企業繳納,再由受益財政等額支持,第二年和第三年先由企業繳納,再由受益財政分別按70%、50%的比例進行支持,第四年正常納稅;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1億元的,所繳納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第一年由受益財政等額支持,第二年正常納稅。
3.投資興辦固定資產5000萬元—1億元的金剛石制品項目,所繳納的契稅由受益財政給予80%的獎勵;投資興辦固定資產1億元—3億元的金剛石制品項目,所繳納的契稅由受益財政給予90%的獎勵;投資興辦固定資產3億元以上的金剛石制品項目,所繳納的契稅由受益財政給予100%的獎勵。
4.鼓勵企業租賃產業集聚區標準化廠房,廠房租金以雙方協議價格為準,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2億元的金剛石制品項目,按廠房租賃協議價格免收1年租金;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3億元的金剛石制品項目,按廠房租賃協議價格免收2年租金;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3億元以上的金剛石制品項目,按廠房租賃協議價格免收3年租金。企業自愿購買標準化廠房產權的,與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另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