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交通運輸部等九部門發布《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各地通過多種形式對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充電給予政策支持。
《意見》表示,各地在保障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夜間充電執行低谷電價的基礎上,結合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日間補電需求,可在日間設置部分時段執行低谷電價,以引導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更多在低谷時段充電。充分發揮省級層面對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的統籌作用,采用獎勵方式加強對轄區內城市公共汽電車行業轉型升級發展、保障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可持續運營、推廣應用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等深化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方面的引導。用好農村客運補貼資金政策,統籌用于保障農村客運(含服務農村地區的公共汽電車)線路車輛正常運營。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公共汽電車場站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公交票款收益權資產證券化,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以市場化為導向改進授信評價機制,為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嚴禁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