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培育一批創新水平高、發展速度快、成長性好的創新引領型企業,根據《河南省加快培育創新型企業三年行動計劃 (2020-2022 年)》 (豫科 [2020] 135 號),決定組織開展 2022 年度河南省“瞪羚”企業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條件
“瞪羚”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注冊時間3年 (含) 以上15 年以下
3.上年度銷售收入原則上為 5000 萬元 (含) 以上;
4.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于 3%;
5.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不低于 10%;
6.擁有有效期內2 項 (含) 以上I類知識產權或 4 項 (含)以上知識產權;
7.具有較好的成長性,近兩年銷售收入或利潤總額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5%;
8.建有省級 (含)以上研發平臺 ;
9.按照規定完成上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申報,已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10.申報當年及上一年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等不良行為,未列入社會信用黑名單。
二、遴選程序
深入落實“放管服”工作要求,遵選工作按照自愿參與、公平公開的原則進行。推進“免申即享”,無需企業填寫申報材料只需確認自愿參與遵選,最大程度減輕企業申報負擔。按照“初選、確認、核實、審議、公示、公布”流程,開展瞪羚企業遵選工作
(一)初選。省科技廳對照遵選條件 1-7 條篩選出初選企業名單。篩選數據形成企業詳細情況表
(二)確認。初選名單中有意愿參與遵選的企業,向當地科技主管部門提交自愿參與進選承諾書。不在初選名單中的企業對照認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也可以參與逃選。
(三)核實。各地科技主管部門組織篩選核實,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推薦至省科技廳。核實過程中修改完善企業詳細情況表,修改、完善的地方須提供證明材料。
(四)審議。省科技會同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對地方推薦企業進行復核,確定擬納入河南省“瞪羚企業庫企業名單。省科技廳負責推薦企業復核審議工作的牽頭組織,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負責相關數據共享和核實工作。
(五)公示。對擬入庫企業名單在河南省科技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六)公布。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入庫,入庫名單在河南省科技廳網站上發布。
三、組織保障
(一) 組織實施。省科技廳會同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負責省“瞪羚”企業遞選培育工作的總體安排和組織實施。各地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瞪羚”企業的培育推薦和日常管理服務。
(二) 支持措施。入庫的“瞪羚”企業,優先支持其實施國家和我省各類科研項目,積極導入信貸、基金、上市等金融資源,激勵企業開展研發創新。鼓勵各地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支持相關政策措施,支持“瞪羚”企業快速發展。
(三) 動態管理。入庫的“瞪羚”企業,有效期為三年。“瞪羚”企業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高新技術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告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等,做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企業研發管理工作。對于資格存續期間發生重大事故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導致不再符合條件的企業,由各地科技管理部門報告省科技廳,省科技廳商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后予以公告終止在庫資格。
四、有關要求
各地科技管理部門將推薦名單、核實后的企業詳細情況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一份于 2023 年2月10日前報送至省科技廳科技企業與現代服務業科技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聯 系 人:省科技廳科技企業與現代服務業科技處 劉 威
聯系電話:0371-65907273
郵 箱:kjfwyc@126.com
地 址:鄭州市花園路 27 號河南科技信息大廈1號樓省科技廳 2309房間
郵 編:4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