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上半年,我國出口焦炭配額減少,加上國際需求猛增,使得焦炭身價越發高漲,出口價格曾一度高達450美元/噸。這一美好“錢”景帶來了國內投資者盲目跟風,一時間各地大建焦爐、大煉...
2004年上半年,我國出口焦炭配額減少,加上國際需求猛增,使得焦炭身價越發高漲,出口價格曾一度高達450美元/噸。這一美好“錢”景帶來了國內投資者盲目跟風,一時間各地大建焦爐、大煉焦炭成風。這一現象引起了國家有關部委和焦炭主產省份山西省的高度重視,其出臺各種政策以調控焦化行業的投資和生產過熱情況。其中包括九部委聯手整治焦化行業、發改委下發的2004年第76號《焦化行業準入條件》、山西省大幅提高焦炭排污費等國家和地方政策,但現在看來,這些“重拳”并未達到預期目的。有關數據顯示,2005年,國內焦炭年生產能力將達到創紀錄的2.9億噸,超出市場需求至少30%,在山西省,今年上半年焦化企業已出現70%的虧損。而且,近兩年還有不少擬在建的焦炭項目。針對這一情況,近日發改委再次下發通知,重申2004年第76號令,要求各省級發改委或經委于2005年8月30日前,將符合要求企業的核實意見及相關材料報送國家發改委。國家發改委將于2005年9月份公告第一批符合準入條件的焦化生產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