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定不移化解鋼鐵過剩產能、三令五申嚴禁新增產能的背景下,產能置換是實現嚴禁新增產能和結構調整有機結合的重要手段。為指導各地做好產能置換工作,按照國務院部署并結合行業發展現狀,工業和信息化部對2015年《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進行修訂,日前發布了《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適用于我國境內各類所有制鋼鐵企業建設煉鐵、煉鋼冶煉設備的項目。建設項目備案前,須公告產能置換方案。已經核準或備案但未公告產能置換方案的擬建、在建項目,須盡快補充公告產能置換方案。新辦法施行前已啟動但尚未完成公告的產能置換方案,要按照本《辦法》規定開展工作。
鋼鐵行業分析人士認為,修訂后的《辦法》要求普遍更為嚴格,對于嚴禁新增產能、壓減產能力度進一步加大,產能置換成為實現嚴禁新增產能和結構調整有機結合的重要手段。
1個必須+6個不得
2013年10月,國務院出臺《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提出鋼鐵行業嚴禁建設新增產能項目,項目建設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2016年2月,國務院出臺《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再次強調嚴禁新增產能。2016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出臺《鋼鐵工業調整升級規劃(2016~2020年)》,提出各地一律不得凈增鋼鐵冶煉能力,結構調整及改造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產能減量置換。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近兩年來,我國鋼鐵行業大力推進去產能,成效明顯,嚴重過剩矛盾有所緩解。但階段性、結構性矛盾仍存在,尤其區域產能總量與環境容量、承載力不平衡的矛盾愈發突出。
按照《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產業政策是項目核準機關對項目審查的依據。對于鋼鐵行業的建設項目,須公告產能置換方案后,才能開展項目備案工作;對于已經核準或備案但未公告置換方案的擬建、在建項目,須按《辦法》盡快補充公告產能置換方案。根據國務院文件新要求、產業發展新形勢和各地開展工作的情況,修訂后《辦法》對可用于置換的產能作出了明確規定,即須同時滿足“1個必須+6個不得”這兩個要求。
“1個必須”具體指用于產能置換的冶煉裝備須是國務院國資委、各省級人民政府2016年上報國務院備案去產能實施方案的鋼鐵行業冶煉裝備家底清單內的冶煉裝備,和2016年及以后合法合規建成的冶煉設備。這是“基本前提”項,不在該范圍的冶煉設備一律不得用于置換。即使在“1個必須”范圍內,但不滿足“6個不得”要求,也一律不得用于置換。“6個不得”具體指用于產能置換的產能不得為: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的產能、享受獎補資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產能、“地條鋼”產能、落后產能、在確認置換前已拆除主體設備的產能、鑄造等非鋼鐵行業冶煉設備產能6類產能。這是“一票否決”項,觸及其中任何一條一律不得用于置換。
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鋼鐵處處長徐文立認為,《辦法》對置換產能范圍進一步予以細化和明確,將有利于增強地方對產能置換方案審核把關的操作性,有利于提高社會各界對產能置換工作監督的針對性,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嚴禁新增產能。
避免鉆空子
當前,國務院已經對天津、河北、山東三省市提出了鋼鐵產能總量控制目標,有關地區可通過去產能和跨省區置換兩條途徑,實現區域總量的控制目標。為落實好國務院決策部署,避免影響區域總量控制目標的完成,《辦法》提出,未完成鋼鐵產能總量控制目標的省(區、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區出讓的產能。對于已完成區域總量控制目標的地區,在承接其他地區出讓產能時,要堅決守住不突破區域產能總量控制目標的底線。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科技環保部副主任秦松表示,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置換比例要繼續執行不低于1.25:1的要求,其他地區由等量置換調整為減量置換。同時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執行更嚴格的置換比例要求,推進鋼鐵工業結構調整。
《辦法》指出,為避免個別項目鉆空子逃避置換新增產能,無論建設項目屬新建、改建、擴建還是“異地大修”等,只要建設內容涉及建設煉鐵、煉鋼冶煉設備,就須實施產能置換。簡言之,即“建設爐子、就須置換”。考慮到目前我國廢鋼資源積蓄和產生趨勢,為鼓勵和支持適度發展節能減排優勢明顯的電爐短流程煉鋼,《辦法》提出各地區鋼鐵企業內部退出轉爐建設電爐可實施等量置換,需要注意的是退出轉爐時須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對于配套退出的高爐設備,如不符合《辦法》置換產能范圍的規定,不得用于置換。
西本新干線首席研究員邱躍成認為,從供應端來看,2018年鋼鐵產能置換項目或超預期,中頻爐轉電爐進程加快,另外批小建大、“地條鋼”復產等現象也再度出現,新增產能存在反彈的苗頭,政策層面能否保持高度打壓,對2018年鋼價走勢將至關重要。不過有研究機構認為,2018年鋼鐵行業供給側改革不會放松,廢鋼價格高企壓縮利潤之下,新增電弧爐產能對供給帶來的增量尚有待觀察。
為規范置換比例的計算,避免出現玩數字游戲的現象,《辦法》對用于計算置換比例的產能換算表進行了調整,取消了同一爐容轉(電)爐對應不同的普鋼、特鋼產能換算數,調整為統一換算數,并按照全廢鋼冶煉時電爐的產能,對產能換算表中電爐等產能換算標準進行了調減。各企業計算置換比例時,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即退出產能與建設產能都要用這套換算表進行計算,做到相對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