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中電聯發布2016年上半年用電數據。今年上半年,全國光伏新增并網裝機容量突破1760萬千瓦,而就在6月,國家能源局才下達《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6...
日前,中電聯發布2016年上半年用電數據。今年上半年,全國光伏新增并網裝機容量突破1760萬千瓦,而就在6月,國家能源局才下達《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6年全國新增光伏電站建設規模1810萬千瓦,其中,普通光伏電站項目1260萬千瓦,光伏領跑技術基地規模550萬千瓦。如此,近半年時間,光伏發電建設的全年指標已經接近完成。而根據另一尚未發布的權威渠道,今年上半年的光伏新增裝機容量實際上達到22GW,已經完全超過全年規劃目標。2013年以來,國家能源局和各地方政府對光伏產業的力推未曾有過停滯,國內光伏建設進入了高速發展階段。但這種狂熱背后衍生出各種問題和隱患,尤其當國家規劃落到了地方,催生各種亂象和不規范。隨著“630”搶裝潮結束,國內光伏建設過度開發的問題逐漸浮現,可以預見,光伏很有可能將重蹈風電的覆轍,陷入棄光和補貼干涸的困境。今年一季度,甘肅、新疆等傳統光伏建設重點區域棄光率數據驚人,分別達到39%和52%,而寧夏這種后起者,此前并無明顯的棄光現象,一季度也達到了20%的棄光率,呈現出明顯的惡化趨勢。
最近,無論是國家能源局還是地方政府,也都開始不同程度地意識到這些光伏發展問題的嚴重性,各地近日陸續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或規范或調控當地光伏發展,爭取將其引入正常軌道,避免失控。
江蘇分類管理,科學配置
江蘇是國內光伏發展重點區域,作為東部沿海省份,擁有足夠的負荷和消納能力,多家知名光伏企業坐落于此,生產、配送、建設都有突出優勢。2015年,江蘇全省全年累計光伏裝機422萬千瓦,并100%實現了本地消納;其中光伏電站304萬千瓦,分布式光伏118萬千瓦;全年新增光伏裝機165萬千瓦,僅次于新疆、內蒙古等傳統新能源大省份,其中光伏電站132萬千瓦,分布式光伏33萬千瓦,是全國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最大的省份之一。
7月,江蘇省發改委下達了2016年度光伏電站新增建設規模和組織編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分類管理和科學配置建設規模,對國家能源局下達的120萬千瓦普通光伏電站新增建設規模安排17萬千瓦專項用于扶貧建設,“繼續在省定扶貧開發縣、六大片區開展光伏扶貧工作,涉及的縣(區)各下達1萬千瓦”;安排3萬千瓦,“專項用于獎勵引導,支持蘇州建設國際能源變革論壇永久會址,打造同里綠色能源小鎮,引導揚中市創建綠色能源島(太陽島)省級示范區,獎勵中天科技代表江蘇參加中國清潔能源‘十二五’總結與‘十三五’展望專題活動暨2016中國國際清潔能源博覽會,各下達1萬千瓦”;安排30萬千瓦,由省統一組織優選,實施光伏“領跑者”計劃;安排70萬千瓦,繼續采用“因素法”分解下達各省轄市規模。
江蘇光伏發展有序,分布式成績突出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在分類管理、備案管理上下了較大功夫。該省去年的新增建設規模通知就規定了,“備案規模不得超過下達的年度規模。備案文件中應載明‘集中式光伏電站’、‘全額上網分布式光伏電站’或‘余額上網分布式光伏電站’類別。對于一次規劃、分期建設的集中式光伏電站,可以一次備案、分期(不超過三期)實施,也可以分期備案、分期實施,但2015年擬開工建設的一期項目,必須明確本期建設規模,并且在以后年度安排時予以優先考慮”。對于分布式的管理更是細致,要求單個項目總規模不超過2萬千瓦、接入電壓等級不超過35千伏、所發電量主要在并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等3個條件,建設場地僅限于廢棄土地、荒山荒坡、廢棄物處置場所,以及不影響生態功能的灘涂、不改變農用地用途并且不影響生產功能的農業大棚和魚塘,還要求各市會同當地供電部門開展現場調查確認工作,經調查,符合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條件的,方可受理并備案;對于屋頂項目和全部自發自用項目則更為寬松和鼓勵,要求按照相關規定隨時受理,及時備案。光伏企業對這種管理認可度也較高,“地方政府部門敦促電網全面接入分布式光伏,遇到實際問題也會積極協調,例如幫助尋找屋頂資源等。此外,在核準和建設過程中,除了發改部門,土地、建設等部門也能保持較好的服務意識,各部門相互協調一致,增強了企業在當地開發分布式光伏的信心。”
在分解建設規模時,江蘇采用了“因素法”,通過不同因素的權重規劃各市規模,要求各市要優先支持實力強、業績好、技術先進的投資主體,尤其是這些投資主體用地、選址等前期工作充分、年內可以建成投產的項目。通過這種方法來規范各市建設,避免過度開發和瘋狂搶裝。
寧夏進一步規范電站建設
今年以來,寧夏出臺多個文件規范電站建設,著力解決光伏電站項目占用耕地、棄光、過度開發等問題。1月,寧政辦發布《關于印發光伏園區電站項目資源配置指導意見和光伏電站項目備案和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了光伏園區內配套產業與光伏電站的具體比例,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從行業技術(組件效率等)、土地使用、線路走廊標準等方面制定了建設標準,使得當前園區建設更具操作性和規范性。6月,寧政辦轉發自治區發改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區光伏電站建設管理意見的通知》,繼續嚴控光伏電站建設,提出“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樹立全區一盤棋的思想,不得另行制定光伏招商引資政策。對已經與企業簽約、或正在招商引資的光伏項目要進行清理,對于未達到資源配置政策辦法和有關標準的項目(產業投資類項目必須符合自治區鼓勵類項目,其他項目不得計入配套投資),將不納入指標管理范疇”,并且叫停了市、縣(區)地面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
可見棄光的惡化引起了當地政府的警惕,這兩份文件都有具體嚴格的要求和實質的操作性,試圖對已經過熱的光伏建設進行疏通和管控。但從寧夏目前的情況來看,光伏突進的副作用還在進一步發酵當中,除了棄光等問題,當地的消納條件限制將進一步引發火電和可再生能源之間的矛盾,作為當地經濟命脈的火電將面臨沉重壓力。
多地繼續力推光伏扶貧與領跑者計劃
山西是光伏扶貧重點省份,從2014年10月就開始選取光照資源充足、并網條件具備、并有一定工作基礎的臨汾、大同兩市的汾西、大寧、吉縣、天鎮、渾源5個貧困縣作為光伏扶貧試點縣。在每縣確定1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共50個村率先啟動100KW分布式光伏電站試點工作,每個試點村省里按照50萬元的標準,共安排2500萬元整村推進扶貧資金,用于光伏電站項目建設補貼;同時支持企業利用荒山荒坡和農業設施建設1-2個10MW以上的地面集中光伏電站。今年,山西發布了《關于堅決打贏全省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把光伏扶貧作為重要的專項扶貧行動之一,安排資金2億元,實施光伏扶貧和旅游扶貧工程,其中安排資金1.5億元,在58個貧困縣的300個貧困村建設100千瓦村級分布式光伏扶貧電站。
此外,湖南邵陽2016年將投資11億元用于光伏扶貧,已編制建議方案,并在隆回、邵東、邵陽縣進行了試點推廣,計劃將在1273個貧困村采取每個村建設一座100千瓦的光伏電站的方式進行推廣,全市裝機總量預計將達到12.73萬千瓦,總投資約11.457億元。
此外,國內第一個光伏領跑者計劃也落地山西,根據國家能源局《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山西在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建設規模中獲得150萬千瓦份額。7月,山西發改委下發《關于開展2016年全省普通光伏電站競爭性配置規模指標工作的通知》,推動各市發改委配合能源局通知,統一組織各市參與評優的光伏發電項目,完成資料報送工作。
作為領跑者計劃重點省份的內蒙古也發布了《包頭市采煤沉陷區太陽能發電規劃》,力推該項目建成1GW建設規模,幫助沉陷區實現能源利用方式轉型,并為包頭和蒙西地區輸送清潔能源,實現區域電力供應平衡。然而,內蒙古已經屬于嚴重棄風地區,可再生能源消納本來就面臨嚴重制約,該項目推行還需考慮更為切實可行的消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