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環保法》實施半年之際,環境治理進入了攻堅階段。6月末,一場關于臨沂治污的爭論不期而至,反對的人批評它導致全市6萬人失業;支持者則肯定它“敢于動真格”,并讓臨沂的環境空氣質量取得...
新《環保法》實施半年之際,環境治理進入了攻堅階段。6月末,一場關于臨沂治污的爭論不期而至,反對的人批評它導致全市6萬人失業;支持者則肯定它“敢于動真格”,并讓臨沂的環境空氣質量取得明顯改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告訴《華夏時報》記者,不光是臨沂,其他一些省市近期也向中央反映,因為治理污染極大地影響了GDP的增長,全國很多地方都出現了環保“搖擺”的現象。
但環保部門似乎并不打算退讓。7月3日,環保部開展了“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環境執法工作創新”大討論,部長陳吉寧表示,要“保持堅定不移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政治定力,排除綠色發展和經濟轉型道路上的干擾和阻礙”。
臨沂治污爭議
6月末,關于臨沂治污的報道甚囂塵上。有媒體稱,山東臨沂因為被環保部約談,突擊對全市57家污染大戶實施緊急停產整頓,導致6萬人失業。
今年1月,新《環保法》實施,臨沂成為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專項督查的第一站。全程參與督查的華東督查中心環保督查人員劉奇表示,2月5日-8日,他們檢查了15家企業,其中有6家存在偷排、漏排和不正常運行環保設施的情況,環保“三同時”手續完備的只有7家,安裝了廢氣在線監測設施的只有8家,但沒有一家通過有效性審核。
2月25日,受環保部委托,華東督查中心約談了臨沂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隨后,一場轟轟烈烈的治污行動展開了。約談后第5天,臨沂突擊對全市57家污染大戶緊急停產整頓,截至3月10,57家企業停產全部落實到位。
暴風驟雨式的治污行動,招致了一些企業的抱怨。有企業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停產時窯爐里還有兩千多噸玻璃水尚未出貨,但依然被強制關停降溫。如此一來,光是修理窯爐就需要4-5個月,費用接近一個億。
同時,停產導致了部分企業資金鏈斷裂,而57家停產整治企業中,36家有銀行授信,授信余額高達165.25億元,還對外提供擔保192.02億元。再加上與之相關聯的上下游企業,如果數百億債務集中到期,有可能導致地區性金融風險。為此,臨沂市政府專門成立了金融領導小組,以解決停產帶來的債務危機。
另外,停產對地方財政收入的影響也不容小視。當地一位副縣長算賬稱,57家停產企業加上400多家限期整改的企業的稅收總量占全市工業稅收的40%,約為100億元。
而對于“治污行動導致6萬人失業”的說法,臨沂市環保局新聞發言人凌綾表示,這個數字沒有具體的統計,不過治理環境確實使得部分企業的職工犧牲了自己的經濟利益。目前,部分企業已經達到整改要求開始復工,所謂的“失業人數”也在慢慢減少。
截至7月1日,57家企業中已有31家企業完成整改,其中10家企業正式生產,21家開始試生產,其余26家仍在停產整改。
環保博弈
在常紀文看來,臨沂只是諸多工業城市的一個縮影,其他省份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他說,最近一些省市提出,因為化解產能過剩和治理大氣污染,大大影響了GDP的增長。對此,中央很重視,有關部門多次開會討論原因和對策,包括統計失業率等。
“6月以來,新《環保法》實施已經開始出現一些寬松。”常紀文表示,有的地方又開始了招商引資工作,一度停滯的房地產行業也“適度放開”了。而房地產上游的鋼鐵、水泥等行業,正是污染排放的大戶。
“有人預見,新《環保法》將是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之后,第三部難以實施的法律。”常紀文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一位工作人員也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已經注意到,部分地區出現了治理污染后工廠停工甚至破產,老板跑路的現象。最高人民法院準備出臺司法解釋,在執行企業財產時,對環境治理設備不予扣押,以保證企業污染治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這一次,面對質疑的聲音,環保部也于7月3日開展了“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環境執法工作創新”大討論。陳吉寧指出,當前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環保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要充分認識環境問題的復雜性、長期性和艱巨性,以全局視野來謀劃工作。
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表示,必須保持對環境違法的高壓態勢,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關停企業不手軟,以此倒逼經濟結構轉型和技術升級。此前,山西省、廣東省珠三角轉型都經歷過這種陣痛期,要相信市場引導機制和企業的創新能力。
有專家建議,環境整治好比剎車,應該采用“點剎”而不是“急剎”。對此,劉奇認為,經驗表明“點剎”不能遏制污染,只能放任污染蔓延。污染已經走進了死胡同,只有當機立斷才有轉機。不能松松緊緊,讓問題反復。
對于有的企業表示治污造成了上億元的損失,環保部宣教中心微信公眾號“微言環保”評論稱,“治理污染的費用要幾個億才夠?”
事實上,臨沂的治污行動已初見成效。根據臨沂市環保局發布的數據,今年3-6月,臨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項污染物濃度指標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了27.8%、23.5%、41.4%、25.4%,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增加31天,增幅達到25.4%,全市廣大群眾已經親身感受到了“藍天白云”的新變化。
而環保部門的約談也在繼續。7月7日,四川省環保廳約談了四川省達州市通川區區長梅輝太,要求其解決農產品集中加工區的嚴重環境違法問題。
7月1日,中央深改組會議剛剛審議通過了《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常紀文建議,應該按照這一規定,追究2009年至2014年以來有關地方主要黨政領導人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震懾一些不顧大局的地方黨政領導,生態文明制度才能夠得到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