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從昌吉回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了解到:今年4月以來,昌吉回族自治州進一步加大了轄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力度,重點對蘭炭企業、煤炭經營儲存場所等開展了環境綜合整治,截至目前,昌吉州已關停11家蘭炭企業,環境違法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這11家蘭炭企業分別是:吉木薩爾縣金正煤化工有限公司、吉木薩爾縣逸頻煤化工有限公司、吉木薩爾縣拓比利煤化工有限公司、吉木薩爾縣鑫磊煤化工有限公司、呼圖壁縣金源潔凈煤有限公司、新興宏匯煤炭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瑪納斯縣宏峰蘭炭有限責任公司、瑪納斯縣榮鵬蘭炭有限責任公司、奇臺縣蒙鑫煤化工有限公司、新疆金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奇臺縣鑫源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據昌吉州環保局副局長何建偉介紹,蘭炭又稱半焦、焦粉,是利用煤塊或煤灰燒制而成的,作為一種新型的炭素材料,廣泛運用于電石、鐵合金、硅鐵.碳化硅等產品的生產。昌吉州原有蘭炭生產企業42家,經過近期的綜合整治,目前昌吉州的蘭炭項目盲目建設勢頭及污染問題已基本得到控制,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仍在持續深入開展中。
據了解,2011年4月,針對昌吉州蘭炭企業存在嚴重污染問題,自治區環保廳決定暫緩審批昌吉州的蘭炭項目環評文件,對昌吉州蘭炭項目實行限批。
針對現有蘭炭企業,昌吉州環保局要求其嚴格按照環評要求,明確環境整治的工作任務及時限,完成輸煤廊道、破碎、分篩場所密閉設施、噴淋灑水裝置和和防風抑塵網等環保設施建設和后續產業建設,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促進企業優化升級,實現資源的循環利用;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工藝落后、環境污染嚴重的蘭炭企業堅決予以關停。
何建偉表示,今后昌吉州除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技改以及煤化工配套的蘭炭項目外,不再審批新建設沒有后續產業的蘭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