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了知識產權局等十部門《關于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知識產權工作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對未來我國戰略性新興知識產權工作的目標以及未來我國知識產權的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了知識產權局等十部門《關于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知識產權工作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對未來我國戰略性新興知識產權工作的目標以及未來我國知識產權的發展方向做了闡述。
《意見》提出了戰略性新興產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主要目標:到2015年,使我國知識產權創造能力明顯增強;知識產權運用水平顯著提高;企業和研發機構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普遍加強。到2020年,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顯著提高,知識產權有效支撐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涌現一批國際競爭力強、具有較強產業影響力和知識產權優勢的企業,形成較為明顯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知識產權比較優勢。
另外,為完善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在未來我國知識產權發展中,要優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環境,必須要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加強有針對性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對于優化發展環境這一點,《意見》中提到,“探索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新產品、新技術等的專利保護政策,完善相關領域的專利審查標準。積極應對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帶來的挑戰,完善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定期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知識產權執法保護。”
知識產權的發展離不開國家合作,這一點在《意見》中被提及,并且鼓勵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走出去。《意見》顯示,要支持我國企業在國外部署知識產權,鼓勵我國企業到國外運營知識產權和加大國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力度,要從這三方面保障知識產權的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