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份以來,杭州市按照部、省關于開展螢石等礦產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有關要求,研究制定了《杭州市螢石等礦產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分清理排查、懲處督辦、檢查驗收三個階段組織開...
6月份以來,杭州市按照部、省關于開展螢石等礦產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有關要求,研究制定了《杭州市螢石等礦產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分清理排查、懲處督辦、檢查驗收三個階段組織開展,按時完成了各項任務。 一是摸清了基本情況。通過清理杭州市行政區域內有鎢、錫、銻、鉬、螢石等五種礦種(以下統稱“螢石等礦產”),共25宗探礦權,16宗采礦權列入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清理范圍。所涉及探礦權、采礦權主要集中于臨安、淳安和建德三地,另外富陽、蕭山也分別有由3宗、1宗探礦權分布。
二是建立了協管員制度。杭州市從螢石等重要礦產探礦權、采礦權所在地國土資源所挑選了27名協管員負責螢石等礦產采礦權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為使協管員明確監管責任,還專門制定了國土資源所協管員參與螢石等礦產監管具體職責,督促協管員認真參與此次螢石等礦產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三是建立了生產銷售臺帳統計上報制度。通過專項整治,全市建立了螢石等礦產生產銷售臺帳統計上報制度,要求礦山企業于每月25日前填寫當月的螢石開采、銷售情況統計表,并由當地國土中心所審查后逐級上報,為主管部門掌握螢石等重要礦產開采情況提供了直接依據,為國家宏觀調控打下了基礎。
四是查處了違法違規和無證勘查開采情況。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并結合2009年度的礦山儲量動態監測結果,對臨安市河橋瑩石礦業有限公司等四家螢石礦山企業的越界勘查開采情況,除了給予2009年度采礦許可證年檢不合格的處理外,臨安、淳安國土資源部門還對四起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目前處于調查取證和案件審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