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促進新型工業化道路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產業政策導向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目錄》由鼓勵、限制和淘汰三類目錄組成,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
促進新型工業化道路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產業政策導向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目錄》由鼓勵、限制和淘汰三類目錄組成,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不列入《攀枝花加強國家產業政策導向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項目指導目錄》。
(一) 列入鼓勵類目錄的原則
鼓勵類主要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并對全市工業結構調整有較大帶動作用及對行業技術進步有較大示范作用,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需要采取措施予以鼓勵和支持的關鍵技術、裝備及產品。
1、具備研究開發到實現產業化的技術基礎,有利于技術創新、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2、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有較大的市場需求,發展前景廣闊,有利于提高短缺商品的供給能力,有利于開拓國內外市場;
3、有較高技術含量,有利于促進產業技術進步,提高產業競爭力;
4、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有利于安全生產,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有利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提高能源效率,有利于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5、有利于發揮我市比較優勢,特別是能源、礦產資源、產業特色和勞動力資源等優勢;
6、有利于擴大就業,增加就業崗位。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 列入限制類目錄的原則
限制類主要是工藝技術落后,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和有關規定,不利于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產能力、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
1、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工藝技術落后,對產業結構沒有改善;
2、不利于安全生產;
3、不利于資源和能源節約;
4、不利于環境保護和生態系統的恢復;
5、低水平重復建設比較嚴重,生產能力明顯過剩;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列入淘汰類目錄的原則
淘汰類主要是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
1、危及生產和人身安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2、嚴重污染環境或嚴重破壞生態環境;
3、產品質量低于國家規定或行業規定的最低標準;
4、嚴重浪費資源、能源;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 鼓勵類投資項目,投資管理部門要按照國家、省有關投資管理規定進行核準或備案。國土、規劃、環保、工商、質監、消防等部門應依法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五) 限制類的新建項目,禁止投資建設
各級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核準和備案,各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和建設、環境保護、質檢、工商等部門不得辦理有關手續。 對于當前我市生產能力嚴重過剩、通過技改仍不能有效改善產業結構、資源環保不能得到保證的項目,由市經委、市發改委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定,嚴格按照有關投 資管理規定進行核準,實行總量控制,在科學合理確定總量、不增加生產能力的前提下,鼓勵企業實行兼并聯合,優化資源配置,采用先進適用技術進行技術改造, 提高產業的集約化和關聯度,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對未經核準、備案的限制類技改項目,各金融機構不予貸款,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環境保護、消防、工商、質監等部門不得辦理有關手續。
對于限制類中已有的企業,允許通過技術改造,提高技術水平,擴大生產規模,積極采用鼓勵類工藝、技術、設備和產品標準,提高企業技術裝備水平和產品附加值。
1、普通高速鋼鉆頭、銑刀、鋸片、絲錐、板牙項目
2、棕剛玉、綠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燒結塊及磨料制造項目
3、直徑400毫米及以下各種結合劑砂輪制造項目
4、直徑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剛石切割鋸片制造項目
5、普通微小型球軸承制造項目
6、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壓開關柜制造項目
7、8.8級以下普通低檔標準緊固件制造項目
8、普通運輸集裝干箱項目
9、通用類10兆帕及以下中低檔壓碳鋼閥門制造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