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導讀:差別電價只是2017年鋼鐵行業去產能打響的第一槍,葛昕表示,不排除在極致的情況下,可能采取更為強硬的行政手段來促進去產能,比如對違規產能實施停電、限電等強硬措施。2016年的...
導讀:差別電價只是2017年鋼鐵行業去產能打響的第一槍,葛昕表示,不排除在極致的情況下,可能采取更為強硬的行政手段來促進去產能,比如對違規產能實施停電、限電等強硬措施。2016年的最后一天,發改委和工信部聯合發布了一項價格通知,即《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要求,為“促進鋼鐵行業技術進步,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改善環境,決定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解過剩產能”。
《通知》中的價格手段,其實特指差別電價,其一,將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電價政策;其二,如果企業沒能按期完成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中化解任務的鋼鐵企業,其生產用電將被加價,而加價標準執行的是淘汰類電價加價標準,每度電加價0.5毛;其三,這一標準并非最高標準,各地還可在這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差別電價的實施力度,提高加價標準,也就是說,不設上限。
2016年的最后一天發出的通知,而執行時間是從2017年的1月1日開始,這也意味著,新年第一天,鋼鐵去產能的戰役就開始打響了。或許這與2017年鋼鐵去產能的嚴峻形勢有關,研究員葛昕表示,2016年雖然去產能形勢一片大好,但所去產能中,70%的產能屬于無效產能,本身已經被淘汰的產能,因此2017年才是鋼鐵去產能的攻堅之年,必須使用一些更為強硬的手段來推動去產能的進行。
針對剛剛發布的“差別電價”的通知,葛昕表示,這是一種指導化的市場調節機制,在他看來,在當前的鋼鐵去產能過程,行政力量要大于市場力量,而且行政力量的執行效果也更突出。事實上,此次“價格手段”,雖然是通過差別電價,以市場化的力量,提高了落后產能的生產成本,更是加大了企業的違規成本,但附加了行政手段的強制性。因為《通知》規定,各地必須嚴格執行這個標準,不得擅自降低鋼鐵企業的用電價格,發改委、工信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都將不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抽查,而執行差別電價所多收的電費,將主要用于“獎勵鋼鐵行業先進企業、支持鋼鐵企業節能技術改造、淘汰落后和轉型升級”。
差別電價只是2017年鋼鐵行業去產能打響的第一槍,葛昕表示,不排除在極致的情況下,可能采取更為強硬的行政手段來促進去產能,比如對違規產能實施停電、限電等強硬措施。“以2016年年底中頻爐的執行力度來看,這種情況完全可能實現”,年底國務院對“中頻爐”發話之后,各省的快速反應速度和執行力度,也表明了鋼鐵去產能這件事,沒有折扣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