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國家安監總局10日發布消息稱,國務院安委辦將實施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對五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公開曝光,嚴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項目的核準、土地使用、采礦權取得、政府采...
國家安監總局10日發布消息稱,國務院安委辦將實施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對五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公開曝光,嚴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項目的核準、土地使用、采礦權取得、政府采購、證券融資、政策性資金扶持等,并作為銀行決定是否貸款等重要參考依據。“黑名單”每季度第1個月20日前向社會公布,對行為主體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抽查,督促整改。生產經營單位納入“黑名單”管理的期限,為自公布之日起1年。對第2次被納入“黑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為期3年的“黑名單”管理,實行土地、金融等多部門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