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信部23日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加強規劃引導,促進產業集群科學發展;提升龍頭骨干企業帶動作用,強化專業化協作和配套能力;加強區域品牌建設,推動要素聚集和價...
工信部23日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加強規劃引導,促進產業集群科學發展;提升龍頭骨干企業帶動作用,強化專業化協作和配套能力;加強區域品牌建設,推動要素聚集和價值提升;提高產業集群信息化水平,建設智慧集群;提升創新能力,增強集群競爭優勢;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支撐產業集群轉型升級;加強指導和政策支持,優化產業集群發展環境等七方面意見。意見稱,鼓勵支持在產業集群中建設中小企業產業(工業)園區、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創客空間等中小企業創業創新集聚區,鼓勵有條件的產業集群建設多層標準廠房,高效開發利用土地。
發揮龍頭骨干企業的示范帶動效應。每個產業集群應明確2-3家龍頭骨干企業,并對其重點扶持。培育和發展一批成長性好的企業。
意見提出,加強產業集群光纖寬帶網絡和移動通信網絡建設,深化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產業集群中的應用。鼓勵和支持產業集群與高校、科研機構建立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網絡,采取多種形式建立產業集群研發中心、設計中心和工程技術中心等。
意見明確,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重點加強和改善產業集群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積極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以及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倉單質押、商業信用保險保單等多種融資方式。建立和完善集群企業信用體系,推動信用信息共享。鼓勵金融機構、投資機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產業集群建立項目對接,搭建合作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