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環境違法,不再是簡單的罰款、停產,今年以來還啟動了查封扣押,甚至對企業負責人進行行政拘留,有的還面臨入刑的嚴懲……”今天是新《...
“環境違法,不再是簡單的罰款、停產,今年以來還啟動了查封扣押,甚至對企業負責人進行行政拘留,有的還面臨入刑的嚴懲……”今天是新《環保法》實施后的首個世界環境日,鹽城市公布了十大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該市環境監察局副局長李曙光表示,這些都是新法賦予環保部門新的執法手段,彰顯了強大的震懾力量。響水縣大恒紡織有限公司利用暗管,往響水灌河排放污水,化學需氧量高達288 mg/L。4月24日,該公司的違法行為遭到鹽城市環境監察局執法人員的查處,除了被責令停止生產、處罰40萬元外,還多了兩項新內容:查封產生污染的2臺印染設備20天,公司負責人被公安部門行政拘留10日。大恒公司成為新法實施以來,該市首個因非法排污受到嚴厲處罰的企業。
“首次實現與公安部門聯動執法。以前我們處理不了的案件,現在可移送公安機關。”李曙光說。去年底,鹽城市虹艷化工有限公司、響水航龍化工有限公司分別向江蘇悅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轉移污泥29.05噸、殘渣50.22噸。執法人員還發現,在兩次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上,“江蘇省環境保護廳”的公章均為假章。今年3月6日,該案被移送至公安部門,涉事人員或將面臨入刑的嚴厲制裁。
除此以外,按日計罰也是新內容,只要違法行為一天得不到糾正,就將天天受處罰,“花大價錢買教訓”。典型案件中,江蘇邁康爾麥業有限公司等六家企業廢水超標排放,被罰11萬元。而對廢氣超標的企業,如江蘇三菱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研磨材料分公司進行停產整治,以前都要依靠政府力量才能做到,現在環保部門能依法直接下達。
在十大案件中,記者發現,未批先建、未批先產案占到6件。據悉,今年以來,該市環保部門共檢查企業1876家,其中,對122家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罰金1000余萬元,而未批就急著先建先產的案件最多,占20%以上。
(來源:新華報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