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太原雙塔剛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太原雙塔剛玉股份有限公
太原雙塔剛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太原雙塔剛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14 年 12 月 8 日在橫店國貿大廈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于 2014 年11 月 27 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 9 人,實際出席 9 名,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董事長杜建奎先生主持,會議經全體董事認真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會計政策變更內容附后)。
表決結果: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二、《關于公司搬遷太原地區產業造成固定資產損失的議案》。
根據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公司搬遷太原地區產業的議案》,公司將淘汰棕剛玉產業,不再搬遷。目前其他產業已搬遷至太原市民營經濟開發區工業新區。在搬遷過程中,產生對固定資產的清理,其中房屋建筑物原值 6,838 萬元,凈值 2,249萬元;機器設備原值 25,004 萬元,凈值 1,726 萬元,預計變價收入為 170 萬元。本次搬遷造成固定資產損失共計 3,805 萬元。
表決結果: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三、《關于公司搬遷太原地區產業安置職工費用的議案》。
截止目前,公司太原地區產業(除棕剛玉產業停產外)已搬遷至太原市民營經濟開發區工業新區。根據《公司搬遷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實施辦法》,本次搬遷過程中共計產生安置職工費用 4,310 萬元。
表決結果: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四、《關于轉讓太原市盤古置業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
為優化公司產業結構,盤活存量資產,公司以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華評報字(2014)第 677 號《太原雙塔剛玉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太原市盤古置業有限公司股權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的評估值為參考依據,將持有太原市盤古置業有限公司 100%股權以 22,624.2012 萬元轉讓給太原東森貿易市場有限公司。
根據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公司搬遷太原地區產業的議案》,本次搬遷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將通過處置相關資產產生的收益彌補。公司本次搬遷造成固定資產損失 3,805 萬元、安置職工費用 4,310 萬元、搬遷費用 170 萬元,共計 8,285 萬元,本次股權轉讓收益彌補相關費用和損失后剩余 11,162.2012 萬元(稅前)。
公司獨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錢娟萍女士、何大安先生對該項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四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五、《關于對浙江英洛華磁業有限公司增資擴股的議案》。
根據公司未來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以及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中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低稀土總量高性能釹鐵硼永磁體生產技術裝備改造項目》的實施方案:“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將利用募集資金對浙江英洛華磁業有限公司進行增資,由浙江英洛華磁業有限公司具體負責建設實施”,公司以該項目募集資金29,807萬元對全資子公司浙江英洛華磁業有限公司增資,其中4,000萬元為注冊資本,其余25,807萬元計入資本公積。本次增資擴股完成后,該公司注冊資本增加為10,000萬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本次增資擴股后,上述募集資金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資金投向未發生改變。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四年第三次臨時股 東 大 會 審議。
表決結果: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六、《關于召開公司二○一四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結果: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特此公告。
太原雙塔剛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太原雙塔剛玉股份有限公司會計政策變更
2014 年,財政部陸續頒布和修訂了《企業會計準則第 2 號——長期股權投資(2014 年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9 號——職工薪
酬(2014 年修訂)》、 企業會計準則第 30 號——財務報表列報(2014年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33 號——合并財務報表(2014 年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37 號——金融工具列報(2014 年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39 號——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 40號——合營安排》及《企業會計準則第 41 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財政部要求,上述準則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范圍內施行。
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執行上述各項準則,并依據上述各項準則的規定對相關會計政策進行變更。此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如下:
1、根據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2 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公司調整了 2014 年第三季度財務報表的列報,將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變為《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范范圍。該變更對本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2、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9 號——職工薪酬》、《企業會計準則第 30 號——財務報表列報》、《企業會計準則第 39 號——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 40 號——合營安排》的規定,公司按要求對相應的會計政策進行了修訂。該變更對本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3、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33 號——合并財務報表》的規定,公司已變更相應的會計政策要素以確認對被投資方是否具有控制權及是否應當被合并。該變更對本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4、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37 號——金融工具列報》、《企業會計準則第 41 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的規定,公司按照披露要求執行。該變更對本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