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9日,記者從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工作布置會上獲悉,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將于近期啟動首批40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示范基地建設將突出重點礦種和關鍵領域,以能源礦產...
5月9日,記者從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工作布置會上獲悉,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將于近期啟動首批40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示范基地建設將突出重點礦種和關鍵領域,以能源礦產、國家急需大宗支柱性礦產和“三稀”等重要優勢礦產為重點,選擇資源分布相對集中、潛力大、綜合利用前景好的礦產資源集中區,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促進中央、地方和企業互動,堅持配套政策支持,在資源配置、礦業用地、財稅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示范基地建設將按照基地遴選、編制規劃大綱、編制建設規劃、開展基地建設、檢查評估等步驟推進。首批基地遴選工作已于去年11月啟動,并基本完成,經研究擬確定首批40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名單,分為油氣,煤炭,黑色金屬,有色金屬,稀有金屬、稀土及貴金屬,非金屬,鈾礦資源七個方面。
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張洪濤指出,建設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主要為實現四個目標:一是解決有全局意義的綜合利用問題,取得顯著資源效益和社會效益;二是盤活和增加一大批資源,顯著提高國內資源供給能力;三是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在全國形成綜合利用的規模效益,整體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和水平;四是總結形成一批資源綜合利用標準和規范,建立資源綜合利用的長效機制。
部規劃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或中央礦業企業,組織示范基地的骨干礦山企業編制《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總體規劃》,對基地建設工作作出總體部署安排,提出基地建設總體目標任務,經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審查通過后抓緊實施,并作為基地建設、評估考核和年度資金安排的依據。各單位將于近期完成規劃大綱編制工作并正式上報兩部委,9月底完成基地建設總體規劃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