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國土部14日下發通知,要求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實施制度,并將于今年四季度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通知指出,要認真落實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制度,主動服務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和礦產資源...
國土部14日下發通知,要求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實施制度,并將于今年四季度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通知指出,要認真落實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制度,主動服務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和礦產資源管理。同時,要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實施制度,確保規劃實施成效。具體包括:建立規劃實施責任分工和目標考核制度;建立礦產資源規劃年度實施制度;嚴格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項目規劃審核;健全規劃評估調整機制;強化規劃實施監督檢查。
具體而言,各級各類礦產資源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建立規劃實施目標責任制,按照管理職責將規劃目標任務進行分解落實,明確責任分工和考核指標,并納入年度目標管理體系,統一考核;要爭取同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將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指標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完善評價體系和績效管理。
另外,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制定規劃年度實施方案,并切實做好與相關管理工作的銜接協調。 同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健全完善會審制度,依據規劃嚴格審核勘查開發保護項目。嚴格執行規劃禁止、限制開采礦種的規定,對限制勘查開采礦種,要按照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和準入條件加強審核,達到準入條件的,方可投放礦業權。嚴格落實規劃分區管理制度,限制勘查開采區內,要嚴格論證,達到準入條件后方可投放礦業權。加強勘查開采規劃區塊管理,一個規劃區塊原則上只設置一個主體,確保整裝勘查、規模開發。嚴格執行最低開采規模、開發利用效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等規劃準入條件。(于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