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環保部30日發布《全國生態保護“十二五”規劃》,要求根據不同類型的生態功能保護和管理要求,制定實施更加嚴格的區域產業環境準入標準,制定發布各類重點生態功能區...
環保部30日發布《全國生態保護“十二五”規劃》,要求根據不同類型的生態功能保護和管理要求,制定實施更加嚴格的區域產業環境準入標準,制定發布各類重點生態功能區限制和禁止發展產業名錄,提出更嚴格的生態保護管理規程與要求,提高各類重點生態功能區中城鎮化、工業化和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保護準入門檻。《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這意味著,在占我國陸地國土面積過半的區域內,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產業將被限制。規劃顯示,全球氣候變化以及一些地區不合理開發活動,導致部分重要生態功能區森林破壞、濕地萎縮,河湖干涸,水土流失、荒漠化和草原退化嚴重,部分區域生態功能仍在退化。目前,全國水土流失面積達356萬平方公里,年均土壤侵蝕量高達45億噸。
此前,2010年頒布的《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劃定了重點生態功能區,其總面積為52.7%。
此次,在產業政策方面,規劃披露,在西部和北方水資源短缺地區,加強限制高耗水產業發展。加強水電開發規劃、建設和管理過程中的生態環境監管。以稀土、煤炭等為突破口強化礦產資源開發生態保護執法檢查與評估,嚴格控制破壞生態系統的開發建設活動。
作為配套,環保部要求,加大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擴大覆蓋范圍,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用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比例。
一位參與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名錄制定工作的環保部專家告訴記者,水源涵養區和水源補給區要嚴格限制高耗水與水污染負荷重的產業發展,防風固沙區要限制大范圍農業開發和高耗水項目,洪水調蓄區要限制大量占用濕地和土地資源的項目,水土保持區要限制大量擾動地表的農業開發項目。
為了回饋重點生態功能區在產業發展上的“讓步”,該專家建議,按照“誰受益,誰付費”原則,國家和受益區域通過加強財政轉移支付、項目建設、人口轉移、物質和技術投入以及直接資金補助等方式,建立對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