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為進一步改善周村區大氣環境質量,控制PM10對空氣質量的影響,2011年8月18日至31日,周村環保分局針對全區粉塵污染嚴重企業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局黨組成立粉塵污染專項治理檢查組,...
為進一步改善周村區大氣環境質量,控制PM10對空氣質量的影響,2011年8月18日至31日,周村環保分局針對全區粉塵污染嚴重企業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局黨組成立粉塵污染專項治理檢查組,對全區2家電廠、3家陶瓷廠、10家混凝土攪拌站、3家催化劑廠、2家剛玉廠共20家粉塵污染嚴重企業進行專項整治。 檢查組對各企業逐個進行現場檢查監測,其中關閉兩家粉塵污染嚴重沒有環保手續的企業,對其他企業存在的粉塵污染問題,按照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相關規范,分別下發環境保護限期整改通知書,針對企業存在的粉塵污染提出詳細的整改意見。
對于電廠行業,依據淄博市環境保護局《關于燃煤電廠推行規范精細環境管理的意見》、淄博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熱電企業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意見》的文件要求,要求所有鍋爐必須安裝冷渣機,粉煤灰必須使用粉性物料運輸車(罐裝車)運輸,灰庫粉煤灰排放口建設伸縮性放料口,煤場、渣場等粉性物料存放場所必須安裝抑塵網或區域密閉,露天存放的散裝粉性物料必須蓬蓋,廠內道路及地面要及時沖洗、同時要將沖洗廢水引入沉淀池進行沉淀處理,進出散裝物料車輛要全部蓬蓋,蓬蓋要達到車廂廂板高度的2/3以下,建立環保能源臺賬,灰庫的呼吸口改用大布袋除塵器或重新導入除塵器處理后排放。
對于陶瓷行業,根據淄博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建陶企業推行規范精細環境管理的意見》(淄環發[2010]20號)文件,結合周村區建陶企業的實際,要求企業脫硫塔的煤氣進口或者出口要安裝煤氣壓力表并建立登記制度,散性物料必須蓬蓋,建設廠內道路、地面、車輛沖洗系統,運輸散裝物料車輛必須蓬蓋。
對于混凝土攪拌行業,根據淄博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對全市混凝土攪拌企業進行環境整治的意見》(淄環發[2010]130號)文件,結合周村區混凝土攪拌企業的實際,要求建設廠內道路、地面、車輛沖洗系統,建設散裝粉性物料密閉存放設施,建設水泥、粉煤灰等料倉呼吸口除塵設施,道路、場地須硬化或綠化。
對于剛玉行業,要求對白剛玉車間的電爐進料口采取防塵措施,完成對所有電爐生產車間的門窗等對外排放口的封閉,棕剛玉車間的布袋除塵器出料口周邊進行全密閉處理,散裝物料場所須封閉,廠區內的地面、道路要及時沖洗。
對于催化劑行業,要求上料車間應建設密閉自動上料系統,下料包裝車間應建設揚塵收集系統,膠渣貯存場所應建設車輛自動沖洗系統,散裝物料必須密閉存放,道路須定時沖洗保潔。
企業整改完畢,由周村環保分局組織實施驗收。通過此次專項行動,周村區大氣環境得到了明顯的改善,截止9月6日,9月份周村區大氣良好天數為6天,達標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