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工信局發布關于擬推薦2022年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公示,河南四方達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硅鋁合金切削用直徑74mm聚晶金剛石復合片研發及產業化、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項目在列。
公示稱,按照《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2年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聯規〔2021〕124號)要求,鄭州市工信局會同鄭州市財政局組織開展了2022年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經過評審,擬推薦118個項目申報2022年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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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獎3000萬!河南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政策發布
據河南省財政廳消息,近日,河南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印發《河南省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和支持政策。
《辦法》所稱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省財政安排的,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為方向,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推進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現代化,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專項資金。 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制造業、軍民融合產業和數字產業領域。重點支持:裝備制造、食品制造、電子信息、汽車制造和新材料等優勢產業;鋼鐵、有色、化工、建材、輕紡等傳統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智能網聯及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量子信息等未來產業。 支持政策有這些:
(一)新技術改造類
1.對“機器換人”示范項目,按照不超過整機購置實際投資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對技改示范項目(高端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綠色化改造)的設備、軟件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的,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對頭雁企業實施的重點技改項目,單一項目按照不超過設備、軟件實際投資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鼓勵市縣出臺相應支持政策,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
(二)產業技術創新類
1.支持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對列入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名單的,在培育期內,以項目建成后補助方式,按照購置研發、中試等試驗設備實際投資的3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凡認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以支持項目建設的方式,按照進行技術引進及購置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等實際投資的3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按照通過技術成果轉化、委托研發和為行業提供技術服務獲得實際收入的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晉升為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除繼續享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支持政策外,給予一次性獎勵3000萬元。
對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中心,享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相應政策。
2.對經省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投保產品,按照實際投保費率不超過3%及年度保費實際支出的80%給予補貼,保費補貼時間按保險期限據實核算,不超過3年。
對國家首臺(套)的成套設備、單臺設備,省內研發制造單位按照不超過銷售發票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經省認定的首臺(套)的成套設備、單臺設備,省內研發制造單位按照不超過銷售發票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對經省認定的首版次軟件產品,按照實際投保費率不超過3%及年度保費實際支出的80%給予保費補貼,保險補助期間按保險期限據實核算,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
對經省認定的首版次軟件產品,省內研發企業按照不超過自認定之日起12個月內產品銷售(服務)發票金額的20%給予獎勵,單項產品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頭雁企業類
1.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20億元、30億元、40億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頭雁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的獎勵。
2.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億元、1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的傳統優勢產業頭雁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2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的獎勵。期間,每上一個100億元臺階,再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四)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應用類
1.對經省認定的產業集群工業互聯網平臺,特定領域、細分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給予一次性獎補500萬元。其中,平臺入選培育對象后,先給予補助總額的40%;平臺通過驗收,再給予補助總額的60%。
2.對經省認定的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應用新模式項目,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五)國家級獎項定額獎勵類
1.對獲得國務院或工信部認定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國家質量標桿、制造業單項冠軍、國家工業互聯網、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等領域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項目、平臺),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2.對按期通過國家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3.對獲得國務院或工信部認定的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綠色工業園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4.同一企業同一申報年度獲得有多項榮譽的,按就高原則只享受一項獎勵。
(六)中小企業類
1.對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按照省行業管理部門確定的業務考核標準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給予獎勵。其中,一等獎各獎勵50萬元; 二等獎各獎勵30萬元;三等獎各獎勵10萬元。
2.對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有效期內,按照不超過設備、軟件實際投資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對市、縣(市、區)建立的中小微企業應急周轉資金池進行獎勵,按有關政策執行。
(七)對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白酒、煙草和企業家培訓等重點事項,按有關政策執行。
《辦法》對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省級財政其他專項資金已支持的,原則上不再重復支持。
除頭雁企業定額獎勵項目外,同一企業原則上一個申報年度內只能申請1個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
此外,《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各級財政和工信部門在資金預算管理、績效評價及項目申報等各方面的職責,并要求資金申報過程中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申報資料、優化申報流程。同時明確執行期限為3年,建立穩定的政策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