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據《中國證券報》消息,山東魯信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3日發布“山東魯信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信托計劃無法實施的公告”稱,由于銀監會關于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
據《中國證券報》消息,山東魯信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3日發布“山東魯信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信托計劃無法實施的公告”稱,由于銀監會關于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的新規,魯信高新此前公告的1.2億元信托發行計劃將無法實施。公告顯示,2007年1月8日,魯信高新200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發行信托計劃》的議案,同意委托山東省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發行人民幣信托計劃,發行金額為1.2億元。公司在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中,由于受新頒布的有關法規的影響,上述信托計劃將無法實施。
近期,中國銀監會新頒布了《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管理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不再適用。
《新管理辦法》中規定,“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計劃,不得將信托資金直接或間接運用于信托公司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由于山東省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山東國信”)的信托資金來自社會投資者,且山東國信是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而山東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是魯信高新的實際控制人,因此,魯信高新與山東國信構成關聯關系,根據《新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次信托計劃將無法實施。
魯信高新表示,發行信托計劃的方案終止后,公司將采取積極措施多方籌措資金確保公司在淄博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建設的磨料磨具改造項目的順利實施,實現主營業務健康、穩定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