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政策:一般納稅人這2種稅也完全不用繳納!
一、月銷售額不到10萬元免征附加稅費
問: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每月銷售收入達不到10萬元,能否也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答復:是的,不僅小規模適用,一般納稅人也同樣適用。
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項規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二、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問: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否也享受跟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優惠?
答復:只要你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標準,不管是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人,同樣享受該稅收優惠。
政策:
《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第二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好消息不止,還有兩個稅也不用交了!又能省一大筆錢!
一、關于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017年10月20日
二、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金融機構應將相關免稅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單獨核算符合免稅條件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構辦理納稅申報;未單獨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稅?!敦斦慷悇湛偩株P于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44號)第一條相應廢止。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本通知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于100萬元(含本數)的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2017年10月26日